大东海旅游区2024.08.30952
三亚旅投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旅投公司)现根据《三亚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》文件要求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拟开展三亚大东海旅游区原十三烤肉商铺出租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原十三烤肉商铺位于大东海旅游区西部片区,商铺面积约为133㎡。
1.用途:品牌餐饮业态。
2.期限:5年(含两个月装修期,装修期不计取租金)。
(一)按“先付款后使用”的原则缴纳租金和使用承租标的。租金按半年一期支付,并缴纳伍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。
(二)承租单位与旅投公司签订租赁协议,由旅投公司统一向承租单位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。
招租底价:三亚大东海旅游区原十三烤肉商铺出租底价为50万元/年,第一年执行竞租价,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%。
租金定价依据:第三方评估公司提供的租金评估报告。
(一)意向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具有餐饮经营资质,报名时须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特色餐饮投资改造承诺函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(二)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(公告期内须到达出租方指定账户),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《租赁合同》范本签订租赁合同。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。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,视为违约。
(三)该商铺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。
(四)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商铺现状,不得破坏、改造建筑主体结构,需要重新装修时,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。
(五)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,承租方不得转租、分租该商铺,不得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,不得与他人互换经营。
(六)承租方不得使用该商铺从事违法行为。
(七)承租方在使用期内造成商铺及其附着物受损的,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;由此造成出租商铺及其附着物损坏的,或造成第三人人身、财产损失的,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;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,承租方应予赔偿。
(八)若因承租方承租过程中造成的投诉、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。
(九)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,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,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。
(十)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《租赁合同》中约定。
(十一)意向承租单位需填报《承租申请表》及《报价一览表》,详见附件1、附件2。递交纸质材料报名时,需将《承租申请表》及《报价一览表》以及营业执照、法人委托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密封在封套里提交,封套封口处加盖公章。
报名时间
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2日
(节假日除外)
上午:8:30-12:00
下午:15:00-18:00
报名地址
三亚旅投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(地址:大东海旅游区游客中心2楼)
联系方式
陈先生 0898-88232133
附件1:《承租申请表》
附件2:《报价一览表》
以上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若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